停車位、裝修費等算進屋價‧“廉屋貴賣”沒完沒了

(檳城)發展商申請興建高樓住宅圖測就需列明充足停車位,但發展商是否有權力把停車位、裝修費等包含在屋價內出售,致使“廉屋貴賣”現象永遠無法解決?檳州最近頻頻發生與中廉價屋相關的風波,包括廉屋貴賣、發展商“走漏洞”分配中廉價組屋單位、中廉價組屋變“外勞村”等課題,使得中廉價屋問題不斷發酵。檳州首席部長幕僚長黃泉安與掌管房屋的行政議員黃漢偉,甚至一度針對發展商“走漏洞”分配中廉價屋單位課題互相嗆聲,最終需出動檳州首長林冠英下封口令。

發展商“技巧性”精打細算
“無殼族”望逾10萬屋興嘆


7萬2千500令吉中廉價屋原本是解決中低收入群“無殼族”,實現“居者有其屋”目標。

但是,申請獲得批准的購屋者近幾年上門向發展商洽詢時,卻需付出超過10萬令吉,才能得到包括停車位和裝修費用在內的單位。

發展商的“技巧性”做法,致使“廉屋貴賣”的情況日趨嚴重,中廉價屋單位的購屋者幾乎沒有選擇權利。因為購屋者不接受發展商獻議的配套,往往就買不到夢想屋。

實況與網上資料南轅北轍
疑發展商搾取中低收入群


《大北馬》不久前接到讀者投訴,聲稱一個興建中的中廉價組屋發展計劃出現廉屋貴賣情況。

《大北馬》記者根據讀者提供的資料,在檳州電子房屋網站(http://erumah.penang.gov.my/)查詢時,證實有關計劃是兩幢31層樓高組屋,共有780個面積各為650方尺的3房式單位,所有單位皆分配給中廉價屋申請者。

這名讀者最近通過檳州政府的電子房屋網站,發現自己獲得獻議購買開始興建的中廉價屋發展計劃。

他在互聯網搜查承建商的背景時,獲悉承建商屬於一家信譽可靠的房屋發展集團後,頓時興奮莫名。

可是,他到發展商的陳列室詢問詳情後,實際情況卻是南轅北轍。

需逾11.8萬才能購屋

他以為自己只需付出7萬2千500令吉就可購下夢寐以求的房屋,但發展商職員表示購屋者需要付出11萬8千令吉或以上才能購屋。

“發展商職員透露上述價格包括一個停車位,以及為購屋者鋪設地磚和裝置窗戶。”

由於發展商獻議的屋價遠遠超出政府規定,他懷疑發展商試圖從中低收入群搾取金錢。

圖測列停車位無權貴賣
不認同須付較昂貴律師費


針對發展商“變相”售賣停車位給購屋者的現象,這名讀者炮轟發展商有義務提供停車位卻售賣給購屋者。

“據我所瞭解,發展商提呈圖測尋求批准時,一定要列出停車位數目,以符合住戶的需求。尤其在土地有限的檳島,一個高密度發展計劃的停車位蹙,當住戶把車輛停放在週圍的道路,將造成交通堵塞。”

因此,他質疑發展商有沒有權力把已在圖測中的停車位,通過另一種方式賣給住戶?

他也不認同發展商職員聲稱中廉價屋購屋者需付出昂貴律師費的說法。

“我向律師朋友瞭解後,獲悉凡15萬令吉以下的房屋,需付出屋價1%的律師費。如果我的房子是7萬2千500令吉,買賣合約的律師費最高725令吉,再加上政府印花稅等,估計不會超過3千令吉。”

《大北馬》記者上門求證
直接協助購屋者裝修
發展商職員:沒委裝修商“擺檔”


為了證明讀者的“廉屋貴賣”投訴是否屬實,《大北馬》記者親臨發展商位於甘密山的陳列室,在沒有表露身份下向發展商職員查詢。

記者在陳列室時,也有數名符合資格的申請者上門洽詢。

發展商職員向他們表示其公司不像其他發展商“委任”特定裝修商在組屋底樓“擺檔”,反而是直接協助購屋者裝修。

記者小評論
發展商變相售屋

“廉屋貴賣”近幾年隨著土地價格和建築材料高漲後頻頻發生,尤其在空間有限的檳島興建動輒數百單位的中廉價組屋,發展商需增建多層停車場才能應付住戶的需求。一些發展商甚至沒有給購屋者選擇餘地,連裝修工程也包含在屋價,致使購屋者付出的“變相”屋價,比政府規定的7萬2千500令吉還多了數萬令吉。

中廉價屋本來就是惠及中低收入群的房屋計劃,變相的售屋手法,讓購屋者失去了消費人的基本權利。

發展商不能讓購屋者自由選擇是否購買停車位嗎?購屋者可以把車輛停放在馬路旁阻礙交通,天天收到交通傳票,那也是一種選擇啊。發展商當然可以獻議購屋者接受他們的裝修配套,同時,購屋者沒有權利選擇自己心意的裝修商嗎?

記者與發展商職員的對話大略內容

記者:請問這項CXXXXXX EXXXXX計劃的屋價是多少?
職員:118千令吉或以上。

記者:為甚麼要118千?政府不是規定72千5嗎?
職員:118千令吉包括一個18千500令吉的停車位,以及鋪地磚和裝置窗戶的裝修費。

記者:如果我買一個單位和停車位的話,也不用118千?
職員:你別忘記,七十多千的屋子沒有提供停車位。

記者:我可不可以只給72千500買屋子,加上18千500令吉買停車位,然後自己掏腰包做簡單裝修?
職員:這就必須等你收到我們(發展商)發出的獻議書(offer letter)後才來洽談。

記者:如果我只買屋子和停車位,是不是代表我的單位不會有窗戶呢?
職員:我們可以在你獲得獻議書後再進一步討論。

記者:我可不可以瞭解為何要付118千?
職員:其實,一間中廉價屋單位確實是72千500,但購屋者沒有察覺他們還需要付出更多錢買停車位、裝修、律師費等,這一切往往不是中廉價屋購屋者所能負擔的費用。而且,這筆118千會列入買賣合約內,意即購屋者只需付出10%頭期,其他款項由銀行融資。

記者:這樣的話,律師費也可以被列入貸款?
職員:如果是118千的價錢,律師費由我們負責,其他費用則納入貸款內。(星洲日報/大北馬)

By Sin Chew Da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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